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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男子上班途中交通事故 负一半责任算否工伤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3-1 20:44:40    点击次数:

驻马店男子上班途中交通事故 负一半责任算否工伤
2011年03月22日10:10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记者王建芳陈磊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然而,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上却遇到难题: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负一半责任算不算工伤?

  今年2月25日,驻马店市民魏耀林在上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有同等责任。由于单位给魏耀林办理了工伤保险,不久前,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却被告知,因事情复杂,能否构成工伤,还需上一级部门作最终认定。

  事件回放

  交通事故负一半责任

  工伤认定一波三折

  魏耀林的妻子张女士说,魏耀林在驻马店市区一家公司上班。2011年2月25日7时40分左右,魏耀林像平时一样去单位上班。当魏耀林骑着摩托车行驶至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时,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魏耀林头部着地。由于伤势严重,虽然已经进行了手术,但魏耀林至今仍昏迷不醒。

  由于魏耀林当时行驶在人行道上,所以驻马店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故双方都有错,应承担同等责任,即各自承担50%的责任。

  魏耀林受伤后,其单位积极给他申报工伤。但劳动部门说,魏耀林算不算工伤还有待进一步认定。

  对此,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解释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能都认定为工伤了。“只有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至于50%的责任算不算主要责任,能不能认定,《工伤保险条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今年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我们遇到的第一起这样的案件。”这让他们在认定工伤上感到很棘手,因此,他们已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了请示,待批复后才能给魏耀林一个说法。

  “如今,各项医疗费已花了两万多元,魏耀林能否完全康复还要看下一步的治疗情况,如果连工伤都不算,这对我们家庭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张女士难过地说。

  新闻背景

  新条例今年实施

  工伤认定范围有变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分为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67条。与原《工伤保险条例》相比,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程序以及工伤待遇标准等方面都作了调整。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工伤认定范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了两处调整,其中一处就是将原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调整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扩大了交通事故的范围,将非机动车事故也包含在内,但是限制了责任范畴,对事故认定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

  那么,什么叫非本人主要责任?多少比例的责任才算主要责任?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具体说明,这就造成了该案在认定上的困难。

  记者调查

  超九成网民支持认定为工伤

  针对此事,记者在网络上作了基数为20人的小型调查,结果发现19位网民都认为魏耀林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一位网民表示不好说。

  网民“阳光普照”说:“随着城市的发展,现在车多了,上下班路途遥远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部门应该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认定为工伤,否则职工就是伤身又伤心了。”

  网民“快言快语”说:“如果这样都不认定为工伤,那像我们跑业务的,以后都别活了,因为我们不论是在上下班途中,还是在上班时间,都是在外面跑,肯定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城市交通复杂,交通信号灯又是多相位的,有时候事故真的很难说清楚谁对谁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等责任都不认定为工伤,那么谁来保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光靠机动车保险肯定是不够的,万一碰上黑车呢?”

  法律系学生“听海”说:“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应该作出对职工有利的解释,这样才不违背《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立法初衷。如果连这种情况都不予认定,以后各个市地都效仿,那么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无从谈起了!”

  有同样忧虑的市民徐青丽说:“如果不认定为工伤,那我就郁闷了,因为我姐姐最近在下班途中也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交警部门还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但是有消息说双方都有责任。万一划个同等责任,还认定不成工伤了,那3万多元的天价医疗费,我们一家可怎么办啊!”

  律师分析

  同等责任不是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泉,王培泉认为,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因此,在进行相关法律解释时,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解释,不能进行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魏耀林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

责任编辑:姜秋霞

本文出处:http://news.dahe.cn/2011/03-22/100656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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