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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肺炎输液致心衰 医院称不存在医疗过错
2010年10月11日15:30法制晚报付中我要评论(0) 字号:T|T
本报讯 因肺炎输液,结果导致心脏衰竭,只能靠辅助设施维持生命。今天,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医患纠纷案。
邱某诉称,2010年2月13日上午8点,其到大兴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炎,自中午12点护士开始输液。当晚8点30分,邱某开始烦躁不安,心脏不适。次日呼吸更加困难,当晚7点50分转入抢救室,诊断为急性左心衰,直到转院治疗才好转。
邱某目前在家中休养,但是其必须依靠辅助设施来完成呼吸,勉强维持着生命。
邱某认为医院存在严重的过失,为此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医院赔偿医疗费434437.52元,护理费、误工费等随后追加。
法庭上,医院的代理人表示,院方不存在医疗过错,并已经到东城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中心鉴定过,证实诊疗符合医学常规。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记者 付中
本文出处:http://news.qq.com/a/20101011/0014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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