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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05
热词 聚众淫乱、换偶
内 容:
2007年夏至2009年8月间,江苏省南京市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人通过网络结识后,先后在南京多处酒店和马尧海家中进行淫乱活动,其中马尧海组织或参加18起。2010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影响力】
高级知识分子的身份,为人所不齿的“换妻”乃至地道的聚众淫乱行为,带给人们强烈的感官冲击。该案所牵涉到的欲与罪、罪与罚引发社会公众对“公权力是否能够干涉私人空间”之争,甚至聚众淫乱罪是否应该废除也成为争议的焦点。此案所涉22人也成为20年来第一批因“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点 评】
“换妻”行为究竟是一个纯属违反道德的个人自由行为,还是一个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的淫乱行为,公众分裂为多个不同的阵营,面对公共利益与私生活的冲突,得出了罪与非罪的不同判断。从该案的社会讨论来看,公民能够以较为中正的态度来对待:既能够有道德层面上的思索,更有对个人身体权利的尊重和讨论。这是公众人格越发独立的一种表现,也是民智开化并成熟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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